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李维维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什么是定期租赁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6-23 16:16)    点击:246

什么是定期租赁?

定期租赁有明确的租赁期限,对此法律一般都有最高期限的限制。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,租赁期要缩减到法定最高期限以内。我国《合同法》也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,超过20年的,超过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,按照不定期租赁的规则来确定。当然,租赁合同超过20年,当事人可以续定合同,只是依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续租的期限仍不得超过20年。续租并非另外签订一个新的租赁合同,而是对原来合同期限的延长。当然,如果当事人双方不仅延长了期限,而且还改变了后来合同的内容,那么将其视为另一个合同也不存在问题。如果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期限延长的,称为合同的更新。合同的更新与合同的变更不同;前者是在合同期满后,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,继续延长合同的期限;而后者则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合同内容或条件、期限等的改变。合同更新可分为约定更新和法定更新两种。(1)约定更新。又称明示更新,即当事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另订合同,约定将租赁期限延长的;(2)法定更新,即租赁期限届满以后,承租人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,而出租人亦继续收受租金或并不提出异议的,视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。《合同法》第232条对于此类默示更新,承认其继续有效,并视更新后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,当事人可随时解除或终止。不过,若租赁关系有担保人的存在,则这种租赁关系的更新,若非经其承认,其担保责任将因此而免除。这一点应依我国《担保法》的相关条文精神处理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李维维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行政诉讼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维维律师,李维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李维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89555277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李维维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海口律师 | 海口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李维维律师主页,您是第3689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