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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履行未约定租赁期限合同怎么履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6-23 16:15)    点击:247

如何履行未约定租赁期限合同怎么履?

在实践中,对于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不明确,包括两种情况:

一种是不定期租赁合同,也就是当事人特意不约定租赁期限的合同;

另一种是当事人有意订立定期租赁合同,但可能由于某种原因对租赁的期限约定的不明确。

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。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如果当事人有意订立的是定期租赁合同,但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租赁的期限,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,达不成补充协议的,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,还不能够确定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,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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